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:
按照《关于印发〈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4〕53号)、《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“一件事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(川建金发〔2024〕227号)、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方案〉等文件的通知》(川建金函〔2025〕238号)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,切实提升服务质量,市公积金中心对全市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。现就上线试运行贷款购房“一件事”办理流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上线试运行时间
2025年3月24日
二、贷款购房“一件事”办理指南
(一)业务流程图
1.新房未办理首次登记(期房)
2.新房已办理首次登记(现房)
3.再交易房(二手房)(线下办理)
4.再交易房(二手房)(线上办理)
(二)办理要件
1.身份证明(再交易房涉及买/卖方及其配偶);
2.户口簿(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;
3.婚姻状况个人声明及相关佐证材料(如结婚证、离婚证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、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);
4.首付款证明;
5.购房合同相关资料(购买期房、现房的,提供已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/现房)》及备案表;购买再交易房的,提供已备案的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);
6.贷款收款账户资料;
7.贷款还款账户资料;
8.其他。
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5年3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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